該報告以美國農業為基礎,但是,對於所有從事農藥工作的人來說,仍有一些信息可供考慮。
加利福尼亞農藥管理部(DPR)最近發布了一份報告,該報告確定了2018年農業農藥使用領域中十大最常見的違規行為。
1. 與產品標籤上指示的條件不一致。 違規的例子有:不遵守標籤上標明的農藥存儲要求; 標籤上未標明的地塊或農作物上的殺蟲劑使用情況。
2. 不符合個人防護設備(PPE)的要求:將PPE儲存在農藥儲存的同一位置; 雇主沒有提供標籤要求的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3. 違反緊急醫療護理規定:如果懷疑涉嫌農藥中毒,立即將僱員送去看醫生,並向僱員傳達緊急醫療信息,則沒有及時性。 顯而易見,農業企業負責人對此感到內gui。
4. 對於打算宣傳,出售殺蟲劑或防治害蟲的人(在加利福尼亞州),不及時地向縣監察員進行年度註冊。 違規的一個例子是在向地區農業專員註冊之前在該地區實施了有害生物控制措施。
5. 服務容器標籤上的違規:服務容器的標籤上沒有“信號”警告詞,沒有標明公司或負責該容器的人員的地址。
6. 在混合,裝載或使用農藥時,工作現場缺乏適當的說明(包括小冊子形式)。
7. 違反安全規則:在混合和裝載農藥的地方沒有緊急洗眼站15分鐘; 工人用肥皂和水代替消毒劑洗手。
8. 沒有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的風險:過去兩年缺乏存儲農藥使用安全數據表的信息; 員工進入現場之前,不會向員工或承包商告知農藥安全數據表的下落。
9. 缺乏農藥安全數據表,工人無法不受阻礙地訪問。
10. 違反加工人員的培訓和再培訓過程:在施用新農藥之前沒有繼續教育課程,在開始工作或修理以前使用農藥的設備之前,未為員工提供培訓師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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