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2020月XNUMX日,在奧利議會的下一次全體會議上,眾議院代表審議了法律草案“關於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行政責任法典的修正和變更”。
按照這一規定,私人土地的所有者,如果沒有考慮到當局關於在其土地上種莊稼的必要性的官方警告,將對此承擔行政責任。
因此,未在其家庭土地上種植蔬菜和其他農作物的土地所有者將首先收到警告。 以後,濫用土地的公民將被處以一至三個基本設計價值的罰款。 如果在施加行政處罰後一年內屢次違規,則應計算三至五個基本計算值。
代表們說,通過該文件將有助於有效利用個人土地,增加其所有者的責任,確保該國的糧食安全和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