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農藥”和“農用化學品”概念的法律草案一讀通過
根據該文件,用於餵養動物的飼料添加劑被排除在“農用化學品”的定義之外。
某些類別和類型的天然來源材料(非化學生產產品)在農業中用於保護、調節和提高土壤肥力的農用化學品的強制性國家註冊不包括在內。
其中包括泥炭、製糖廢物(糞便)、動物糞便(垃圾、糞便)、水庫底部沉積物、污水污泥,它們是生產有機和有機礦物肥料以及混合礦物肥料的原料,已登記的礦物肥料,按規定方式通過國家登記。
因此,混合礦物肥料無需註冊。
同時,建議將農藥和農用化學品登記試驗結果的審查期限從六個月縮短至三個月,並延長國家登記期限。
來源:
國家杜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