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斯摩棱斯克州農業和食品部新聞服務部報導,聯邦稅務局報告說,它正在開發將農民登記為農民農場負責人的可能性。 根據民法典,您可以在不成立法人實體的情況下從事農業活動。 但是關於法人和個體經營者國家登記的法律只允許以法人形式登記農民農場。 即,權利存在,但不能使用。 這將得到糾正。
現在沒有農民農場主登記表。 Р21002 表已於 25 年 2020 月 XNUMX 日取消。 那些想成為農民的人必須註冊為個體企業家,然後證明他們與農業有聯繫才能獲得福利。
USRIP 中沒有說明這不僅僅是個人企業家,而是農民農場的負責人。
信中的 FTS 編號 ED-17-14/70@ 日期為 15.04.2022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據報導,在杜馬是 賬單 修訂國家登記法第 129-FZ 號。 聯邦稅務局承諾,一旦通過對 129-FZ 修正案的法律,國家登記的形式將發生變化,人們將再次能夠登記為農民農場主。
來源:
斯摩棱斯克州農業和食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