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羅斯政府在購買某些材料和技術資源時將進口商加價和批發加價水準限制為製造商的售價,通知 政府新聞服務.
相關決議自正式發布之日起生效,並規定:
1.擴大價格監管商品清單。 最大進口商加價和批發加價對製造商售價的規定是:
——車輛、機械設備、備用零件(二手的除外);
——農場動物的獸醫製劑;
- 種子;
——向日葵、大豆、油菜籽的粗粉(餅)。
2. 制定獲利標準,確定製造商商品售價所包含的利潤金額。
3. 進口商有義務證明進口貨物合約價格的合理性。
無論參與商品銷售的法人實體和個體企業家的數量如何,適用的批發加價金額不得超過最大發加價。
該決議將消除農業生產者購買這些商品的價格不合理上漲的可能性。
來源:
白俄羅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