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議院的一組代表向國家杜馬提交了一項新法案的草案,該法案設想減少易腐產品的付款條件。 在我讀過的該法案的解釋性說明中 調頻電台該法案的作者澄清,現在零售商對具有社會意義的商品的付款期限為25天,對易腐爛商品的付款期限為10天,但實際上達到了12-XNUMX天。
正如該法案的作者解釋的那樣,如此長的付款期限導致製造商提取小額貸款;這已計入生產成本,企業盈利能力下降,並對不間斷供應構成威脅。 因此,在立法層面縮短付款期限將有助於保護製造商。
該法案批准了農產品的新付款條件。 文件規定,如果有效期為五天,則必須在四天內付款。 如果到期日為六至九天,則最多設定八天的期限。 最後,列入社會重要產品清單的食品,付款期限將縮短至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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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頻電台